2009年1月14日

投訴說

我確切地殺掉一場四年的感情.
不為了誰.
亦知道現在是草率地記錄.
爆拆的傷口不斷加深滲血, 還拭到其他地方.

想要定義, 認識自己.

金小姐像教我何為愛, 情.
試驗情感的可能性.

對她手機的呻吟也到此為止起碼現在有回我的網址.只是永遠不懂怎去行前多步.
我放出的文字常會忘記內容, 正如常要人翻印我的信一樣, 好讓我記住過去, 認識現在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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